1、投保人的故意行為;
2、故意自傷或自殺,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;
3、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、被襲擊或被謀殺;
4、妊娠、流產(chǎn)、分娩、藥物過敏;
5、接受包括美容、整容、整形手術(shù)在內(nèi)的任何醫(yī)療行為而造成的意外;
6、未遵醫(yī)囑服用、涂用、注射藥物;
7、受酒精、毒品、管制藥物的影響;
8、疾病,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應(yīng)、中暑、猝死;
9、非因意外傷害導致的細菌或病毒感染;
10、任何生物、化學、原子能武器,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、灼傷、 污染或輻射;
11、恐怖襲擊;
12、戰(zhàn)爭、軍事行動、武裝叛亂或暴亂期間;
13、從事違法、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、服刑、在逃期間;
14、存在精神和行為障礙(以世界衛(wèi)生組織頒布的《疾病和有關(guān)健康問題的 國際統(tǒng)計分類(ICD-10)》為準)期間;
15、酒后駕駛、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 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;
16、從事高風險運動期間, 但被保險人作為專業(yè)運動員從事 其專業(yè)運動除外;
17、駕駛或搭乘非商業(yè)航班期間;
18、患有艾滋?。ˋIDS)或感染艾滋病病毒(HIV)期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