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核心保障
保障名稱
首次保額
賠付條件
重疾
100%基本保額、已交保費和現(xiàn)金價值較大者
108種重疾,賠付1次,賠付100%基本保額
中癥
60%
35種中癥,不分組,最高賠付3次,每次賠付60%基本保額
輕癥
30%
40種輕癥,不分組,最高賠付4次,每次賠付30%基本保額
2、其他保障
保障名稱
賠付條件
重疾額外賠
60歲的保單周年日前,首次重疾額外賠付80%基本保額
中癥額外賠
60歲的保單周年日前,首次中癥額外賠付30%基本保額
輕癥額外賠
60歲的保單周年日前,首次中癥額外賠付20%基本保額
重疾多次賠
首次重疾確診后,在65歲的保單周年日前,每間隔365天后確診其他重疾,可第二、三次賠付120%基本保額
惡性腫瘤二次賠
首次重疾非惡性腫瘤-重度,間隔180天,確診惡性腫瘤-重度,賠付120%基本保額;首次確診惡性腫瘤-重度,間隔1095天,再次確診,賠付120%基本保額
輕度惡性腫瘤二次賠
4次輕癥非惡性腫瘤-輕度,間隔180天,確診惡性腫瘤-輕度,賠付30%基本保額;
首次確診惡性腫瘤-輕度,間隔1095天,再次確診(位于不同器官),賠付30%基本保額
原位癌二次賠
4次輕癥非原位癌,間隔180天,確診原位癌,賠付30%基本保額;
首次確診原位癌,間隔1095天,再次確診(位于不同器官),賠付30%基本保額
特定心腦血管二次賠
首次重疾非特定心腦血管疾病,間隔180天,確診特定心腦血管疾病,賠付120%基本保額;
首次重疾為特定心腦血管疾病,間隔365天,再次確診同種特定心腦血管疾病,賠付120%基本保額
重疾補償金
交費期內(nèi)確診重疾,賠付已交保費
身故或全殘
18歲前,賠付已交保費或現(xiàn)金價值,兩者取大; 18歲后,賠付已交保費、現(xiàn)金價值、或100%基本保額,三者取大
被保人豁免
輕癥、中癥、重疾豁免后期保費,合同繼續(xù)有效
住院津貼保險金
60歲的保單周年日前未確診重疾,且在60歲的保單周年日后進行住院治療,按住院天數(shù)每天賠付0.1%基本保額(保單年度內(nèi)90天為限)